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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所制度

第五章 幼儿园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6-03-09 15:47:08  阅读次数:1209

关于对教职工考核评价实施意见

 

根据东教办发【2013】16号文件《东营市中小学教师工作评价指导意见(试行)》的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幼儿园内部改革,优化管理体制,完善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与激励作用,结合幼儿园实际,特制定教职工考核评价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实施人文化科学管理,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教师行为,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保教质量,弘扬“忠诚、立人、求索、致远”的东营教育精神,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强保障。

二、考核内容

(一)保教人员考核内容(100分)

1.师德评议(20分)

2.出勤(10分)

3.工作量(10分)

4.教育教学能力(32分)

5.工作效果与成绩(28分)

(二)后勤工作人员考核内容(100分)

1.师德评议(20分)

2.出勤(10分)

3.工作量(10分)

4.常规工作(50分)

5.效果与成绩(10分)

(三)生活教师考核内容

1.师德评议(20分)

2.出勤(10分)

3.工作量(10分)

4.常规工作(38分)

5.效果与成绩(22分)

(四)食堂人员考核内容(100分)

1.师德评议(20分)

2.出勤(10分)

3.工作量(25分)

4.常规工作(27分)

5.工作效果与成绩(18分)

附加分

1.加分项

2.减分项

3.一票否决项

三、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是幼儿园管理的重要内容,为了保证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合理性,幼儿园成立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园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各年级负责人组成。下设考核小组,实行园长、分管园长及各室负责人分层负责的办法,做到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真正使考核工作起到鼓舞后进赶先进,激励先进更先进的作用,达到提高教职工的积极性、提高幼儿园办园质量的目的。

四、考核办法

1.对全体职工的师德评议考核内容实行定性考核,由教职工、家长共同进行考核。出勤、工作量等其他项目实行定量考核,由各考核小组进行考核,依据考核标准和统计的各种数据量化成具体分数,最后累计出考核成绩。

2.考核总分在60分以下的为不称职,60—69分为基本称职,70分以上为称职,优秀率占全园教职工的15%。教师、生活教师与后勤工作人员将分别按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等级,如果考核成绩相同,民主评议成绩高者为先进。

3.调入不足两个月不参加考核,未满一年人员只写工作总结,参加考核,不定考核等级。

五、考核结果管理

1.幼儿园将把全体教职工的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记录存档,同时结合考核成绩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2.幼儿园将考核结果作为表彰、奖励、评优、聘干、晋升职称等的依据。

3.幼儿园将依据考核结果对教职工队伍进行优化组合,对考核不合格者,实行缓聘、待聘、离职等措施。

附件:

1.教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

2.公共课教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

3.生活教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

4.后勤人员考核评价实施办法

5.食堂人员考核评价实施办法

 

附件1

教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

一、师德评议(20分)

(一)教师评议(15分)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2.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园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现象。

3. 严格遵守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作风正派,工作严谨,衣着整洁、大方,举止端庄,语言文明,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4. 面向全体幼儿,热爱、尊重、关心每一名幼儿,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5. 关心集体,热爱本职工作,团结协作,勤俭节约,爱惜公物,无“不服从安排”现象。

(二)家长评议(5分)

家长根据教师师德、业务能力等,对保教人员进行公正、合理的评价,得分按照满意率在此项中所占分值进行折算;后勤人员得平均分。

二、出勤(10分)

根据幼儿园考勤制度,按照以下标准计算出勤得分:

(一)请非住院病假,全年超过三天后每天减0.5分,住院病假超过五天后每天减0.4分,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加倍减分。请事假两天后每天减0.8分,减完该项为止。

(二)无故旷工,每半天减1分,一天减2分,旷工累计2个工作日,该项考核不得分。

注:本人生病住院者(以住院结算单为依据)、非住院病假需提供病历。国家规定的假期如正常婚假3天,晚婚15天(女满23周岁,男满25周岁),产假5个月(剖腹产增加15天),流产15天(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丧假3天(直系亲属),寒暑假、公伤假等按国家规定不减分,超过时间,按事假处理。公派外出开会、学习培训按出勤处理;寒暑假期间,外出培训学习算轮休。

为父母过生日等孝敬老人急需办理的事情,一年内请假两天不减分,但不算全勤。

三、工作量(10分)

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的规定,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保教人员年工作量按班级班额人数确定如下:

托班:15×20×9/3=900人次;小班:25×20×9/3=1500人次;

中班:30×20×9/3=1800人次;大班:35×20×9/3=2100人次。

每名保教人员年均工作量按以下标准计算、

(n1+n2+n3+n4+n5+n6+n7+n8+n9+n10+n11+n12)/3

注:15  25  30  35分别为托、小、中、大班编制标准,20为全年月均工作天数,9为每年除寒暑假以外的规定工作月数,n1……n12为每年12个月的幼儿实际月出勤人次数。

满工作量得6分;班级幼儿超过规定的人数,每超15人次班级人员每人加0.1分。不满工作量,少1-30名幼儿,得5.5分;少31—100名幼儿得5分,少100(不含100名)以上者得4分。后勤工作人员及公共课教师取其平均分。

四、教育教学工作(32分)

(一)常规教学工作(24分)

1.制定计划与活动设计(5分)

根据幼儿园教育目标、工作安排及幼儿实际发展水平,有针对性地制定各类计划(学期课程计划、班务计划、周计划、课题计划等),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能体现因材施教和个体差异;按照计划实行超周备课,教学方法适合本班幼儿年龄特点,按期上交教育笔记(30岁以下每周一篇,30—40岁每两周一篇,41—45岁每三周一篇,45岁以上每月一篇),没有按照规定时间上传办公平台、上交或张贴者,一次减0.1分;下载他人文章发现一次每篇扣0.5分。

2.班级资料上交(8分)

(1)卫生保健资料(2分)

幼儿园成立检查小组不定期组织检查,针对《一日观察记录》、《带药记录》、《消毒记录》、《请假追踪记录》及突发性疾病统计信息等卫生保健资料的检查情况计算分值。

(2)教学资料(2分)

根据幼儿园教育发展目标及幼儿发展水平,有计划、有目的的开展教育活动,记录班级教育活动情况,区域观察记录、幼儿发展档案(按照规定数量)、班级管理档案、学年总结每学期末上交,记录不全视情况减0.1-0.5分,不能及时上交者每项减0.2分。

(3)其他资料(2分)

根据工作要求,及时上交各种日常性资料,按时上交且保质保量者,得2分。不按时上交每次扣0.2分, 质量不能保证者每次扣0.1分。

(4)制作课件(2分)

根据教学主题,每学期按照规定制作课件(30岁以下每月一个课件,30—40岁每两月一个课件,40岁以上每学期一个课件),并于学期末及时上交保教室,不按规定制作与上交者一次减0.1分。

3.家长工作及评价(5分)

(1)家长工作(2分)

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和教育内容,结合幼儿园安排,开展家长工作(召开家长会、组织开放日、定期更换网站内容等),及时客观地向家长反映幼儿在园情况,倾听家长意见,主动与家长沟通交流,指导家庭教育工作并卓有成效。不按时上交材料,一次减0.1分。班级网页内容按照评比结果记入考核成绩。

(2)家长对班级工作评价(3分)

每班家长根据幼儿入园以来的发展变化及班级工作进行公正、合理地评价,得分按照满意率所占分值进行折算。问卷回收率达到75%及以上者记入成绩,回收率75%以下折半得分。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该项不得分。每学期一次或者每学年一次。

4.创设环境(6分)

(1)提供环境材料(2分)

根据主题活动、季节和幼儿兴趣创设丰富多彩的教学环境,布置活动区域,提供操作材料,并随主题及时更换,每个区域根据主题活动投放操作材料2-3套。根据检查结果折算得分。

(2)环境卫生(4分)

幼儿园卫生检查小组不定期按照《幼儿园卫生检查评分标准》检查班级卫生,根据得分折算所得分值。

(二)教研、科研工作(8分)

1.园本培训(2分)

按时参加园本教研活动,认真做好业务学习笔记及教研活动记录,并按时上交。笔记、教研活动记录不全,视情况减0.1—0.5分;无故缺席,一次减0.2分。

2.科研课题(3分) 

及时上报课题研究成果,按时上交并且质量较高者得3分,不按时上交每次扣0.2分,质量不佳者按实际情况扣0.1-0.5分。

3.园本课程构建(3分)

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及发展需要,结合节日、社会实践活动等内容,每班每学期生成一个主题活动,每个主题分成一级、二级主题,围绕主题开展五个以上活动,认真做好梳理、总结,每学期末按时上交且质量较好者得3分。不按时上交者减0.2分,上交质量不佳者酌情扣0.1-1分。

四、效果与成绩(28分)

(一)幼儿发展评估(10分)

1.幼儿动作发展(4分)

根据《幼儿动作发展达标标准》,测查班级幼儿动作达标情况,按照所占分值折合为该项得分。

2.幼儿行为习惯(3分)

根据《幼儿园各年龄段幼儿行为习惯标准》,按照每个班级提供的幼儿名单进行样本抽评,根据抽凭结果折合计算每个班级幼儿的行为习惯得分。

3.艺术能力发展(3分)

根据《幼儿美术作品评价标准》,对每学期末各班级上交的幼儿美术作品(环境墙饰除外)进行评价,并根据结果折算所得分值。

(二)教师发展评估(18分)

1.专业文章发表或获奖(4分,该项累计最高分4分)

凡本学年内在正式刊物发表或得奖的文章,按以下标准得分(同一项目内只加最高分):

(1)在园、市、省、国家级教育学会及主管部门组织的文章评选中,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得1、0.7、0.4分;1.5、1、0.5分;2、1.5、1分;2.5、2、1.5分。

(2)在市级、省、国家级教学研究会会刊(专业会刊)、报刊发表文章每篇得2、2.5、3分。

(3)在教育学会及专业教学研究会以外的市、省、国家级报刊、杂志发表文章得0.5、1、1.5分。

注:文章、玩教具作者为一人时,得以上分值;如果两人或两人以上合作,平分所得分;文章在500字以下折半得分。

2.组织及参与活动(12分,该项累计最高分12分)

(1)指导幼儿活动(4分)

经幼儿园组织或推荐的活动,指导本园幼儿参加园、市、省及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活动获一、二、三等奖,指导教师分别加1.5、1、0.5分,2、1.5、1分,2.5、2、1.5分。非主管部门组织的活动获县、市、省一、二、三等奖,指导教师分别0.7、0.5、0.3, 1.5、1、0.5分,2、1.5、1分,班级获奖幼儿累计加分,班级保教人员平分该分值(绘画类以幼儿获奖证书为准,课题组证书按照非主管部门计算)。

(2)公开教学活动。凡经幼儿园推荐参加在园级及以上的公开教育教学活动中获奖或执教公开课的人员,按以下标准记分:

参加园、县、市、省、国家级组织的公开教育教学活动中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得1、0.7、0.4分,1.2、0.8、0.5分,1.5、1、0.6分,2、1.5、1分,2.5、2、1.5分(同项活动取最高分,不管活动是否相同)。

②在园、县、市、省、国家级公开教育教学活动中执教公开课分别加0.5、0.8、1、1.5、2分。

教师参加业务活动(2分)

教师参加园级活动并推荐参加市、省、国家等主管部门组织的活动,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7、0.4分,1.5、1、0.5分,2、1.5、1分,2.5、2、1.5分。非主管部门组织的活动获市、省、国家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7、0.4分,1.5、1、0.5分,2、1.5、1分。

班级集体活动被评为园级一、二、三等奖的每人加1、0.8、0.6分。被推荐的观摩班级再加0.5分。

3.荣誉称号(2分,该项累计最高分2分) 

(1)经幼儿园推荐,个人荣获市、省、国家级科研骨干、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学能手、师德标兵、名师、特级教师等主管业务部门授予的称号,分别得1.5、2、2.5分。荣获市、省、国家级其他荣誉称号得1、1.5、2分。获园级教学能手得1分,其余园级称号得0.8分。教学能手复评得1.2分,只提供复评材料得0.8分。

(2)所在班级被评为园级先进集体或其他荣誉称号,班级人员分别加1分。

六、附加项

(一)加分项

1.宣传稿件(最高分2分)。

电视、报刊采用的宣传幼儿园事迹、保教活动、新闻人物等的新闻稿件,每一件(条)按市级、省级、国家级分别加0.6、0.8、1.0分;被网络、电台采用的信息,每一条按市级、省级、国家级分别加0.1、0.2、0.3分(电台信息最高分0.3分);被东营市人民政府网、教育信息网采用的信息每条加0.3分。

注:以每学期保教室统计为准,按学期考核计算得分,每学期1分。在信息报送的同时发送幼儿园公共邮箱,网管人员及时上传幼儿园网站,多人合作取其平均分;同一信息加最高分,其余报刊、网络发表的同一信息均减半加分。

2.全园及以上范围内举办的各类培训学习中,承担授课任务(不包括外出学习回园搞二级培训),有部门和单位证明的分别加1分、2分。

3. 班级幼儿全部在规定时间按时缴纳托费(1、4、7、10月份的8—18日),本班人员每人得2分;不按时缴费者,年终进行统计,按每缺交一名幼儿扣本班每位教师0.03分计算(每年按照4次计算统计)。

4. 利用业余时间读书学习,读书笔记超过1万字,书写认真,得0.5分;撰写心得体会2篇,体会深刻,能够有效促进本职工作者得0.5分。经幼儿园中层以上人员评分后加所得分,该项满分得1分。

5.班级人员请假或外出培训,班内其他人不申请要人,承担班级工作,每人每天加0.12分,班内有实习生实习期间得分减半。后勤顶班人员认真履行缺勤人员岗位职责,每天加0.12分。

6. 担任班长及部门负责人、年级组长、生活教师年级组长满一学期者加0.5分,满一年者分别加1分。

7. 职工一年全勤者加1分。

8. 在本学年工作中,班级无手足口病病例者,每人奖励1分。

(二)减分项

1.班级、食堂等部门在全年工作中,发生责任事故(未经幼儿园处理、班级能够自行妥善解决的微小磕碰除外),相关班级的值班教师、配班教师分别减1分,0.5分。并填写班级幼儿安全事故登记表交保教室留存。

2.班级、部门资产发生丢失、损坏现象,视物品价值酌情减1-3分(100元——500元以内减1分,600元——1000元减2分,1100元以上减3分)。

注:以幼儿园固定资产检查小组检查情况(每学期末或者每学年一次)及日常物品维修情况为依据(自然损坏除外)。

3.做出有损幼儿园形象的行为(体罚、变相体罚幼儿、要求家长宴请、索要家长礼品等),造成不良影响的,经核查属实视情节轻重减当事人1-3分。

4、园务例会、政治学习,教职工每迟到1次扣0.1分。

(三)一票否决制

1.不出勤(含所有假)超过12天及以上者,取消考核优秀资格。

2.由于玩忽职守,发生较大安全及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经幼儿园处理,幼儿园承担费用累计超过1000元以上的事故),并按照幼儿园规章制度及《东营市学校安全管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3.违反“幼儿园计划生育责任书”条款者,取消评优资格,本年度考核为不称职,并依据上级计划生育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其他处罚。

附件2

公共课教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

一、师德评议(20分)(考核标准同教师)

二、出勤(10分)(考核标准同教师)

三、工作量(10分)(考核标准同教师)

四、教育教学工作(32分)

(一)制定计划与活动设计(8分)

根据幼儿园教育目标、工作安排及幼儿实际发展水平,有针对性地制定各类计划(学期课程计划、班务计划、周计划、课题计划等),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能体现因材施教和个体差异;按照计划实行超周备课,教学方法适合本班幼儿年龄特点,按期上交教育笔记(30岁以下每周一篇,30—40岁每两周一篇,41—45岁每三周一篇,45岁以上每月一篇),没有按照规定时间上交或张贴者,一次减0.1分。

(二)档案资料(6分)

根据课程特点及幼儿发展水平,记录幼儿活动情况,形成班级档案,做到认真规范,每学期末上交。不能及时上交者减0.5分,记录不全视情况减0.1-2分。

(三)其他资料(2分)

根据工作要求,及时上交各种日常性资料,按时上交且保质保量者,得2分。每次不按时上交扣0.2分,不能保证质量者每次扣0.2分。

(四)家长工作及评价(5分)

取一线教师家长工作及评价的平均分。

(五)园本培训(3分)(考核标准同教师)

(六)完成临时性工作(4分)

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服从领导安排,完成缺人班级的替班或其他临时性工作,不服从安排一次减1分。

(七)环境卫生4分)

主动清理办公室及幼儿活动场所卫生,做到环境卫生整洁干净,杜绝脏、乱、差现象。根据卫生检查情况折算得分。

、效果与成绩(28分)(考核标准同教师,幼儿发展项目取班级教师平均分)。

六、附加分(考核标准同教师)

 

附件3

生活教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

一、师德评议(20分)(考核标准同教师)

二、出勤10分)(考核标准同教师)

三、工作量(10分)(考核标准同教师)

四、常规工作(38分)

(一)环境卫生清洁(24分)

幼儿园卫生检查小组按照《幼儿园卫生检查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根据得分折算所得分值。

(二)配班工作(5分)

积极与教师做好配班工作,关心呵护幼儿生活,注重幼儿良好生活习惯的养成。

(三)家长工作及评价(5分)(考核标准同教师)

(四)卫生保健资料(6分)

幼儿园成立检查小组不定期组织检查,针对《消毒记录》、《紫外线消毒记录》、《保温桶清洗记录》等卫生保健资料的检查情况打出分值(每学期末上交保健室存档,每年按9个月计算)。

(五)其他资料(2分)

根据工作要求,及时上交各种日常性资料,按时上交且保质保量者,得2分。每次不按时上交扣0.2分,不能保证质量者每次扣0.1分。

五、效果与成绩(22分)

(一)幼儿发展(10分)(考核标准同教师)

(二)生活教师发展(12分)

1.专业文章(2分,该项累计最高分2分)

凡本学年内在正式刊物发表或得奖的文章,按以下标准得分(同一项目内只加最高分):

(1)在园、市、省、国家级教育学会及主管部门组织的文章评选中,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得1、0.7、0.4分,1.5、1、0.5分,2、1.5、1分,2.5、2、1.5分。

(2)在市级、省、国家级教学研究会会刊(专业会刊)、报刊发表文章每篇得2、2.5、3分。

(3)在教育学会及专业教学研究会以外的市、省、国家级报刊、杂志发表文章得0.5、1、1.5分。

注:文章、玩教具作者为一人时,得以上分值;如果两人或两人以上合作,平分所得分;文章在500字以下折半得分。

2.组织及参与活动(8分,该项累计最高分8分)

(1)指导幼儿活动(2分)

经幼儿园组织或推荐的活动,指导本园幼儿参加园、市、省及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活动获一、二、三等奖,指导教师分别加1.5、1、0.5分,2、1.5、1分,2.5、2、1.5分。非主管部门组织的活动获县、市、省一、二、三等奖,指导教师分别0.7、0.5、0.3, 1.5、1、0.5分,2、1.5、1分,班级获奖幼儿累计加分,班级保教人员平分该分值(绘画类以幼儿获奖证书为准,课题组证书按照非主管部门计算)。

(2)参加业务活动(2分)

生活教师参加园级活动并推荐参加市、省、国家等主管部门组织的活动,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7、0.4分,1.5、1、0.5分,2、1.5、1分,2.5、2、1.5分。非主管部门组织的活动获市、省、国家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7、0.4分,1.5、1、0.5分,2、1.5、1分。

(3)班级集体活动(4分)

被评为园级一、二、三等奖的每人加1、0.8、0.6分。被推荐的观摩班级再加0.5分。

3.荣誉称号(2分,该项累计最高分2分) 

(1)经幼儿园推荐,个人荣获市、省、国家级等主管业务部门授予的称号,分别得1.5、2、2.5分。荣获市、省、国家级其他荣誉称号得1、1.5、2分。获园级称号得0.8分。

(2)所在班级被评为园级先进集体或其他荣誉称号,班级人员分别加1分。

六、附加分(考核标准同教师)

 

附件4:

后勤人员考核评价实施办法

一、师德评议(20分)(考核标准同教师)

二、出勤(10分)(考核标准同教师)

三、工作量(10分)(取教师平均分)

四、常规工作(50分)

(一)履行岗位职责(35分)

1.计划制定及完成(10分)

根据全园工作计划,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本部门或个人工作计划(3分);不折不扣落实计划,工作效果较好(5分);根据工作情况实事求是撰写工作总结(2分)。

2.档案资料整理(10分)

所从事工作档案资料完整齐全,格式规范,及时归档(财务档案因工作关系,可以年底归档,其余部门7月、次年1月归档)。档案资料做到检查有记录、活动有结果、统计有数字、工作有总结。根据检查情况视优、良、一般分别得10、9、8分。

3.业务培训(5分)

按时参加本部门组织的业务学习活动,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并要求按时上交。学习笔记记录不全,视情况减0.1—0.5分,无故缺席,一次减0.2分。

4.环境卫生(5分)

主动清理办公室卫生,做到环境卫生整洁干净,杜绝脏、乱、差现象。根据卫生检查情况折算得分。

5.集体性应急工作(3分)

根据园所安排,积极参加幼儿园统一组织的集体劳动,缺勤一次减0.5分;认真完成园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到缺人班级替班或临时性工作),不得推诿扯皮,出现一次减1分(办公室做好记录)。

6.其他资料(2分)

根据工作要求,及时上交各种日常性资料,按时上交且保质保量者,得2分。每次不按时上交扣0.2分,不能保证质量者每次扣0.2分。

(二)工作能力(15分)

1.组织与协调(8分)

积极主动参与幼儿园管理,做好领导参谋,善于出主意、想办法,为幼儿园的发展献计献策;善于协调各方面人员,共同完成工作任务,群众威信较高;敢于制止不良行为,如实反映情况,公正评价职工,维护大局利益。

2.创新工作(7分)

对所从事的工作积极进行科学研究,善于接受新事物,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工作新途径,善于创造性开展工作。

五、效果与成绩(10分)

(一)家长评价(5分)

家长根据服务态度等项目,对后勤人员进行公正、合理地评价,取全园整体满意率的平均分。

(二)文章发表或获奖(3分)(考核标准同教师)

(三)荣誉称号(2分,该项累计最高分2分)

 1.经幼儿园推荐,个人荣获园、市、省、国家级荣誉称号得0.8、1、1.5、2分。

2.所在部门被评为园级先进集体或其他荣誉称号,部门人员分别加1分。

六、附加分 (考核标准同教师)

 

附件5:

食堂工作人员考核评价实施办法

一、师德评议(20分)(考核标准同教师)

二、出勤(10分)(考核标准同教师)

三、工作量(25分)

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的规定,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食堂人员每人年工作量按各班级幼儿出勤人数确定如下:

每人工作量=70×20×9=12600人次

每名食堂工作人员年均工作量按以下标准计算:

(n1+n2+n3+n4+n5+n6+n7+n8+n9+n10+n11+n12)/6

注:70为食堂工作人员每人每天工作量,n1……n12为每年12个月的幼儿实际月出勤人次数,20为全年月均工作天数,9为每年除寒暑假以外的规定工作月数。

满工作量得20分;超工作量,每超出150人次食堂人员每人加0.1分;不满工作量,少1-250名幼儿得19分,少251—800名幼儿得18分,少800名以上幼儿得16分。

四、常规工作(27分)

(—)卫生执行情况(20分)

1.个人卫生(5分)

上班期间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服装干净整齐;勤洗手,勤剪指甲,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符合规定者,发现一次减0.5分。

2.卫生区卫生(15分)

认真执行卫生“五四”制度,食堂卫生做到四定(定人、定时、定质、定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根据每次检查的平均分值,折算得分。

(二)完成其他工作(2分)

认真完成班长交办的其他工作(根据岗位缺失及时替班等),不得推诿扯皮,出现一次减0.5分。

(三)业务培训(3分)

按时参加本部门组织的业务学习活动,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并按时上交。学习笔记记录不全,视情况减0.1—0.5分,无故缺席,一次减0.2分,每周一次。

(四)其他资料(2分)

根据工作要求,及时上交各种日常性资料,按时上交且保质保量者,得2分。每次不按时上交扣0.2分,不能保证质量者每次扣0.2分。

五、效果与成绩(18分)

(一)饭菜质量反馈情况(12分)

1.职工反馈(6分)

采取不记名、不定时的抽查方法,每学期向职工发放调查问卷,根据职工打分情况进行计算。

2.家长反馈(6分)

家长针对我园饭菜情况进行评价,满意率按照该项所占分值折算实际得分。

(二)工作创新与实效4分)

1.工作成绩

经幼儿园同意,参加园、市、省及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活动,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1、0.5分,2、1.5、1分,2.5、2、1.5分。非主管部门组织的活动获市、省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1、0.5分,2、1.5、1分。

2.创新并推广主副食做法,营养搭配合理,孩子喜欢,一次加0.5分。

(三)荣誉称号(2分,该项累计最高分2分)

1.经幼儿园推荐,个人荣获园、市、省、国家级荣誉称号得0.8、1、1.5、2分。

2. 所在部门被评为园级先进集体或其他荣誉称号,部门人员分别加1分;部门活动被评为园级一、二、三等奖的每人加0.7、0.5、0.3分。

六、附加分(考核标准同教师)

 

 

 

 

 

 

 

 

 

 

 

 

 

工作人员聘用制度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幼儿园双向选择、择优上岗的用人制度,逐步建立健全激励、约束和竞争机制,保证幼儿园和教职工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全面提高幼儿园办学质量和水平,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办字[2007]18号)精神和全市事业单位推行人员聘用制度工作会议要求,结合幼儿园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原则,坚持阳光操作、民主监督的原则,按照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公开竞争,合同管理的要求,实现幼儿园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

二、人员情况

根据东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东编发[2004]62号文《关于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清理整顿方案的批复》,核定本单位职工编制73人,现实有在编在岗人员65人,其中管理人员2 人,专业技术及工勤人员63 人,参与这次事业单位聘用的人数有57人。按照《东营市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的意见》(东人发[2003]7号),签订了聘用合同的6名教师仍按照原合同执行。我园张玉霞、李秀英两位教师分别于8月份、10月份退休,拟不列入本次聘用范围。

三、岗位设置及岗位职责

(一)岗位设置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办字[2007]18号)精神和全市事业单位推行人员聘用制度工作会议要求,事业单位现有在职人员首次聘用,在编制和增人计划内,按照所在岗位签订聘用合同,进行身份转换,过渡为聘任制。随着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事业单位新的岗位确定后,再按照新的岗位进行规范。

根据市机构编制部门的批复,幼儿园编制总数为73人,现实有在编在岗人员65人,具体设置如下:

1、管理岗位:5个

园级领导岗位2个:园长岗位1个,副园长岗位1个(目前缺副园长1人),(其中,幼儿园党支部书记由园长兼任)。

2、教师岗位:36个

幼儿园设置专任教师36人,中学高级1人,小学高级22人,小学一级8人,5人未定级。兼职中层管理岗位2个:办公室主任岗位1个,后勤主任岗位1个(兼职不计入管理岗位总数,办公室主任兼任安全办主任,后勤主任兼任工会主席);团委书记岗位1个、年级组长岗位3个,以上均由教师兼任。

3、生活教师岗位:12个

幼儿园设置生活教师岗位10 人,其中技师2人,高级工6人,中级工4人;

4、食堂人员岗位:7个

5、其他岗位8 个

幼儿园设会计2人,出纳1人,保健医2人,图书管理员1人,司机1人,功能用房管理员1人。

备注:因实幼人员不足,另聘用二幼教师6人,生活教师6人。

(二)岗位职责

1、园长岗位职责(见第三章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2、副园长岗位职责(见第三章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3、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见第三章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4、后勤主任岗位职责(见第三章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5、教师岗位职责(见第三章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6、生活教师(见第三章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7、会计岗位职责(见第三章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8、出纳岗位职责(见第三章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9、保健医岗位职责(见第三章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0、食堂班长岗位职责(见第三章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1、炊事员岗位职责(见第三章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2、采购员岗位职责(见第三章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3、保管员岗位职责(见第三章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4、驾驶员岗位职责(见第三章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5、资料管理员岗位职责(见第三章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6、功能用房管理员岗位职责(见第三章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四、聘期管理

(一)聘期

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规定,对工龄已满25年或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已满10年且年龄据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受聘人员,本人提出与本单位签订聘用至退休合同的,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该人员退休合同。教职工首次签定聘用合同时,聘用合同期限为三年,新考入的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二)岗位纪律

1、甲方有权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和本地方的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以适当的方式公告,或告知乙方,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依据。

2、甲方有权按照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考核制度,做到政权清晰、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

3、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地方的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

4、乙方如违反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三)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①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

②解除本合同后,未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

(2)因为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乙方中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负责赔偿在合同中断期间乙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经甲方出资培训,原约定的服务期未满而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应当向甲方赔偿培训费。

(2)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甲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甲方中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负责赔偿在合同中断期间甲方的经济损失。

五、聘后管理

聘用制度入轨运行后,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规范完善,形成完整的制度体系。一是实行公开招聘制度。新进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二是竞聘上岗制度。按照岗位需求和条件要求,通过考试、考核等方式公开选拔岗位所需人才。三是聘用合同制度。所有职工都要与用人单位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实行合同管理。四是定期考核制度。对受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五是解聘辞聘制度。经人事部门和主管部门同意后,幼儿园可以按合同解聘人员,受聘人员可以按合同辞聘,实现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六是聘用监督制度。通过建立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和司法救济制度,保证聘用制度的规范运行。

六、组织领导

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度,是事业单位用人制度的根本转变,涉及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园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为确保人员聘用制度工作顺利实施,特成立东营市实验幼儿园实行人员聘用制度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王銮美

副组长:张立凤  李斌  任淑梅

(二)工作小组

组  长:李斌

副组长:陈丽萍

成  员:各班班长

工作中,坚持积极稳妥的方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引导职工积极支持和主动参与改革,切实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正常运转,增强幼儿园的生机和活力,实现幼儿园健康发展。

备注:本方案经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本方案由幼儿园人员聘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教师职称评聘实施方案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充分发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激励作用,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加快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及《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强岗位管理,完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评聘制度,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素质,增强凝聚力、向心力,形成良好的园风。评聘过程中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和工作能力,采取民主评议与定标项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组织评聘,确保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教学能力强、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脱颖而出。

二、评聘程序

(一)制定实施方案,提交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讨论表决。表决通过后,上报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批复后由幼儿园组织实施。

(二)公布评聘的岗位名称、任职条件、聘期等事项。

(三)个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填写《东营市实验幼儿园职称评聘报名表》。

(四)成立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专业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幼儿园领导、业务部门人员和教职工代表等组成。专业技术岗位评聘中,幼儿园成立7人以上的评审委员会,其中在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不少于三分之二。

(五)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对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评聘人员进行公示,并结合考核办法和考核内容,对竟聘人员上交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公平公正地计算出评聘人员的成绩。

(六)成立竟聘委员会。根据东教办发【2013】32号《关于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中单位竞争推荐工作的指导意见》,成立评聘委员会,成员由幼儿园管理人员3人,教育教学专家2人,一线教师4人组成。教育教学专家由单位从全市教师职称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七)公示拟评聘人员,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天。

(八)公示期满无异议,岗位拟评聘结果报市教育局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

(九)幼儿园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约,公布聘任结果。单位主要负责人兼任专业技术岗位的,其专业技术岗位由上级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聘任。

三、考核办法

评聘教师的考核内容包括师德评议(班子评议及群众评议)、民主评议和定标项考核,并按照15%(班子评议及群众评议各占6%、9%)、25%和60%的权重确定评聘教师的最后得分。由评聘委员会组织考核小组进行考核,依据考核标准和统计的各种数据量化成具体分数,最后累计出考核成绩,然后依据评聘教师总分排名先后确定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

(一)民主评议(25分)

取任职以来年终师德评议的平均分,按进入本园的实际年限算起。

(二)定标项考核(60分)

1.出勤情况(15分)

(1)近五年来,每年出满勤得4分;请病假,每年超过10天后每天减0.2分。请事假5天以后每天减0.3分,扣完该年得分为止。

(2)无故旷工,每半天减0.5分,一日减1分,旷工累计2日,该项考核不得分。

注:国家规定的假期如:婚丧假、产假、探亲假、寒暑假、工伤假等按国家规定不减分,超过时间,按事假处理。公派外出开会、学习、培训按出勤处理;寒暑假期间,外出培训学习算轮休。

2.获奖、奖励及其他情况 (45分)

(1)表彰奖励(该项最高分12分)

任现职以来,获得各级党政或教育主管部门牵头的综合性表彰奖励者,按以下标准加分(任现职以来荣誉称号累计加分):

①获得国家、省、市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特级教师、师德标兵、青年科技奖等分别加6、5、4分;获得国家、省、市级教学能手、名园长、名师、学科带头人等分别加6、5、4分。

②获得其他国家、省、市级荣誉称号者分别得5、4、3分。

备注:只提供三件最高级别荣誉证书。

(2)专业教育论文发表(该项最高分10分)

任现职以来,在正式专业刊物发表且能够在中央新闻出版总署查出的论文。按以下标准得分:(可以累计加分,同一篇文章只加最高分):

①在国家、省、市级各教育教学研究会专业会刊、报刊发表文章,文章字数在800 字以上者得3、2、1分,低于800字者折半得分。

②参编著作或幼教教材(著作、教材有正规刊号、正规出版社出版)按照国家、省、市分别加5、4、3分。自己独立出版论著(有正规刊号、正规出版社出版)加8分。

备注:只提交最高质量的论文三篇。

(3)文章获奖及课题研究成果(该项最高分6分)

①在国家、省、市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中,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得3、2.5、2分,2.5、2、1.5分,2、1.5、1分。

②在各级课题研究中,撰写的活动案例、实录、教育随笔、活动设计、游戏玩法等,字数在1000以上者得2分,字数在500——1000者得1.5分,字数在500字以下者得1分。主编、副主编、参编人员分别加3、2、1分。

备注:活动设计、自制玩教具的获奖得分情况与文章得分相同。文章、活动设计的作者是一人时,得以上分值;如果是两人或两人以上合作时,合作者平分所得分值。

(4)公开教育教学活动(该项最高分12分)

任现职以来,在国家、省、市等业务部门组织的公开教育教学活动中获奖,按以下标准记分(可以累计加分,同一项活动只取最高分):

①在国家、省、市级组织的公开教育教学活动中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得7、6、5分,6、5、4分,4、3、2.5分。

②在国家、省、市级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中执教公开课、举办讲座或经验交流者加5、4、3分(同一个活动既取得教学能手或优质课称号,又取得执教公开课证书者,只加最高分,不重复加分;凡是被专业研究学会或课题组录制成录像带的活动视为公开课,但降级得分)。

(5)指导幼儿获奖及教师获奖(该项最高5分)

①幼儿获奖:任现职以来,经幼儿园推荐,指导幼儿参加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活动获奖,按以下标准加分(指导的活动累计加分,指导同一个活动多次获奖只取最高分):

A:指导幼儿集体参加国家、省、市等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活动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得5、4、3分,4、3、2分,3、2、1分。

B:指导幼儿个人参加国家、省、市等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活动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得3、2.5、2分,2.5、2、1.5分,2、1.5、1分。

②教师获奖:任现职以来,经幼儿园推荐,代表幼儿园参加国家、省、市等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活动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得5、4、3分,4、3、2分,3、2、1分。

(三)加分项:

1.工龄分:每工作一年加2分。

2.职称评定分:任现职以来,从现职称评审通过之日起(按照整年计算),每年加2分。

3.学历分:取得研究生、大学本科、专科、中专学历,分别加5、4、3、2分(以最高学历为准)。

4.年终考核分:任现职以来,年终考核结果为优秀(嘉奖)、三等功者每年分别加1分、2分。

5.任现职以来,有支教经历的教师加10分。

(四)减分项任职期间造成责任事故的当事人,情节较重的在总分基础上减2分,较轻的减1分。

四、聘任期限

岗位聘任实行聘期管理,聘期均为三年。

     五、几点说明

    (一)评聘任工作中,评聘任委员会应严格按照聘任原则、条件和程序聘任教职工,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教代会代表的民主监督。

(二)实事求是,严肃纪律。参与评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真实,严禁在评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对出现问题的个人取消其本次评聘资格,情节严重者,降低一个等次聘任。

(三)在聘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聘任,情节严重者解聘:

     1.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从事有偿家教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3.违反工作规定或纪律要求,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4.有从事传销、赌博等扰乱社会秩序的不良行为,或违反国家法津法规等其他行为的;

     5.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幼儿园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6.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7.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幼儿园或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安排或工作调动,影响幼儿园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经批评教育不改的。

     本方案由幼儿园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研究决定。

 

2013年11月

 

 

 

教师职称岗位竞聘实施方案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充分发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激励作用,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加快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东营市事业单位岗位竞聘上岗指导意见的通知》(东人社发[2010]5号)和《关于核准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通知》(东人字[2009]19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竞聘原则

(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组织本次竞聘。

(二)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人才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注重工作实绩和能力的原则,不拘一格选人用人。

(三)本竞聘方案仅限于岗位设置完成后的首次聘任。按照核准后的岗位设置方案,对现有聘用人员明确岗位后,根据岗位空缺情况组织岗位竞聘。

二、竞聘范围

我园在编在职教职工,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三、岗位设置

根据《关于核准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通知》(东人字[2009]199号)精神,我园核准的岗位数为81个(含兼职4人)。

(一)主系列:(76个)

高级(高级教师):2个岗位。设高级教师二级岗位(专业技术六级)1人,高级教师三级岗位(专业技术七级)1人。

中级(一级教师):33个岗位。设八级岗位(一级教师一级岗位)10个,设九级岗位(一级教师二级岗位)13个,设十级岗位(一级教师三级岗位)10个。

初级(二级教师):41个岗位。设十一级岗位(二级教师一级岗位)21个,设十二级岗位(二级教师二级岗位)20个。

(二)辅系列:(5个)

中级:2个岗位。设九级岗位(会计师二级岗位)1个,十级岗位(主治医师三级岗位)1个。

初级:3个岗位。设十一级岗位(助理会计师一级岗位)2个,十二级岗位(护师二级岗位)1个。

四、竞聘岗位情况

本次竞聘的岗位情况仅限专业技术岗位

(一)主系列:

高级:设岗2个,已聘2个,本次竞聘1个六级岗,1个七级岗

中级:设岗33个,已聘 21个,本次竞聘4个八级岗,8个九级岗,(还空2个),5个十级岗(空岗5个)。

初级:设岗41个,已聘31人,本次竞聘4个十一级岗,8个十二级岗,4个十三级岗,见习12人。

(二)辅系列:

中级:设岗2个,已聘 2个,本次竞聘1个九级岗(会计师二级岗位)。

初级:设岗2个,已聘2人,本次竞聘1个十一级岗(助理会计师一级岗位)。

五、岗位竞聘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不同等级的任职条件除了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不同等级的具体条件:

(一)中级岗位: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八级:在中级岗位任职6年及以上。

九级:在中级岗位任职3年及以上。

十级:具备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二)初级岗位:具备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十一级:在初级岗位任职3年及以上。

十二级:具备初级职务任职资格。

十三级:试用期人员。

六、竞聘程序

(一制定实施方案,提交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讨论表决。表决通过后,上报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批复后由幼儿园组织实施。

(二)成立聘任委员会。聘任委员会成员由幼儿园领导、相关部门人员和教职工代表等7人组成。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中,幼儿园成立7人以上的专家委员会,其中在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不少于三分之二。

(三)公布竞聘的岗位名称、职责任务、任职条件、聘期和工资待遇等事项。

(四)个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填写《竞聘上岗报名登记表》,并明确填写竞聘岗位级别,以及是否服从组织安排等。(报名时间另行通知,同时上交评审资格证书、聘任资格证书、年终考核优秀证书等相关证件,2006年度以后幼儿园有上级文件)。

(五)聘任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对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竞聘人员进行公示。

(六)采取考核积分的方式进行竞聘。从工作以来算起,具体积分办

法如下:

1、职称分从评定职称时间算起,每一年加1分;从聘任职称时间

算起,每一年加1分。

2、工龄分:每工作1年加2分。

3、学历分:大学加5分,大专加3分,中专加2分。

4、年终考核分:从评定职称时间算起,年终考核结果为称职、优秀(嘉奖)、三等功者每年分别加1分、2分、3分。

按照上述积分办法计分,如果积分相同者,按照工龄长短,确定先后名次。如果工龄相同者,按照近三年民主考核分数,确定先后名次。

(七)聘任委员会根据竞聘成绩和专家推荐意见,研究确定岗位拟聘人员,并组织考察。

(八)公示拟聘人员,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天。

(九公示期满无异议,岗位拟聘结果报市教育局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

(十)幼儿园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约,公布聘任结果。单位主要负责人兼任专业技术岗位的,其专业技术岗位由上级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聘任

七、聘任期限

岗位聘任实行聘期管理,全部岗位聘期均为三年。

     八、几点说明

    (一)聘任工作中,聘任委员会应严格按照聘任原则、条件和程序聘任教职工,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教代会代表的民主监督。

    (二)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一般应逐级晋升,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未按该资格聘任的,可在岗位设置数量限额内竞聘原级别最高档岗位。

(三)实事求是,严肃纪律。参与竞聘者所提供的材料真实,严禁在工作中弄虚作假,对出现问题的个人取消其本次竞聘资格,情节严重者,降低一个等次聘任。

    (四)在聘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聘任,情节严重者解聘:

    1、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从事有偿家教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3、违反工作规定或纪律要求,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4、有从事传销、赌博等扰乱社会秩序的不良行为,或违反国家法津法规等其他行为的;

    5、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幼儿园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6、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7、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幼儿园或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安排或工作调动,影响幼儿园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经批评教育不改的。

     本方案由幼儿园岗位竞聘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竞聘委员会研究决定。

 

 

省、市教学能手评选实施方案

 

(一) 材料评审计分细则

(50分)

一、思想政治素质(10分)

获优秀教师、师德标兵等称号或受政府表彰的,市级及其以上的得10分;获得主管部门表彰的,市级及其以上的得8分;被市及以上政府部门记功者得6分,获得嘉奖一次得2分,最高得6分。

二、教育工作(3分)

凡担任年级组长、教务主任、业务副园长等业务职务的,均得3分。

三、业务水平(28分)

(一)论文、著作(10分)

1.(4分)凡教育部门组织的论文、教案评选,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3、2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2、1分,县级一、二等奖分别计2、1分(各种报刊、杂志评选的论文,没有教育部门参加的不得分)。

2.(4分)本专业的正式期刊发表的论文,省级1500字以上的计4分,1500字以下计3分;市级1500字以上的计3分,1500字以下计2分(收入论文集的不得分)。

3.(2分)、参加省及省以上教材编写的得2分,参加教参、教辅编写的得1分。

说明:同一篇论文既获奖又发表的不累计加分;前两项的得分标准是每篇论文(著作)的得分情况,篇数超过一篇的可累计加分,但不能超过该项的最高分。

(二)优质课评选(12分)

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2、11、10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0、9、8分;获园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8、7、6分。

各种非比赛性公开课、观摩课、展示课和做教学经验介绍的按同级别中等计分。

说明:优质课评选的分数按最高档次计分,不累加。

(三)课题研究(6分)

在国家、省、市、园立项并取得显著成效的课题分别计6、5、4、3分,无显著成效者降一级处理。

四、教学成绩(9分)

1.培养幼儿特长成绩(5分):业务部门组织的比赛中,获省级及其以上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4、3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3、2分。

2.(4分)有关业务单位组织的其它综合性比赛及指导幼儿发表作品获奖的,省级及其以上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3、2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2、1分。

说明:该项按最高档次计分,不累加。

(二)教学活动评分标准

(50分)

   一、教学目标(5分)

1、将幼儿作为认识、发展的主体,注重幼儿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养成。

2、注重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积极的自我体验和主动自我调控能力、与人交往和合作能力的培养。

3、注重幼儿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

4、具体、明确、有层次性和可操作性,符合课程标准或教学目标的要求,符合幼儿实际。

二、教学内容(5分)

熟练驾驭教材、灵活处理教材,思想性、科学性强,理论联系实际。重点突出,深浅、容量适度。

三、教学过程(20分)

教师能创设有利于幼儿“主动、探究、合作”的学习环境,引导幼儿积极主动地学习。具有平等、民主的师幼关系。现代化教学手段运用得当。

四、教师素质(10分)

具有深厚的专业功底,善于观察、聆听幼儿的反映,能及时反思、调整教学过程。

五、教学效果(10分)

幼儿积极参与,思维活跃,认知、过程、体验等目标达成度适中,学习效果好。

注:优秀(45—50分),良好(35—44分),一般(25—34分),较差(25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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